从“怎么看”到 “怎么办”

作者 文化快讯 来源 人文社科 浏览 发布时间 11/09/02

从“怎么看”到 “怎么办”
韩流
最近听CB常委讲了合川一位大学生村官勇拔“钉子户”的真实故事。

谁都没有想到,镇村两级干部都没啃下的这块硬骨头,怎么会交给了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村官;大家也更没有想到,这块硬骨头在两天限期之内竟真叫他啃了下来!而最令人想不到的是,他的成功之道既不是靠书生式的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也不是靠官府式的逼之以威、诱之以利——这些传统手法在其出场之前均已统统失效,他靠的是——同归于尽式的拼命!

据说,当限期将至,眼见说服“钉子户”已然无望,这名村官顿时性起,一脚踹开紧闭的房门,直奔屋主一把抱住,边往外拽边大声扬言,“你砸了我的饭碗,我没法活,你也别想活,咱俩一起去跳嘉陵江!” 任凭屋主怎么挣扎怎么讨饶,他就是不松手不松口,这下彻底把屋主给吓坏了,立马服软在征地协议上签了字,而且没敢多要一分钱。解决“钉子户”的问题,既不能是“会哭的孩子有奶吃”,让老实人吃亏;又不堪“打持久战”,被少数人或个别人反复拉锯,延误时机。所以,这位大学生村官采用这种非常规的做法,既破解了难题又没有突破现行政策,就结果而论是再好不过的了。

当然,或许有人对此案例颇不以为然。一来,媒体曝光的无数拆迁事件让人们多倾向于同情“钉子户”,而对政府抱持“有罪推定”的态度;二来,在这一案例中,拆迁一方完全可以诉诸司法而依法强拆,未穷尽合法救济手段而寄望于“出奇制胜”,实乃下策。类似的批评与指摘还可以有很多很多,而且都不乏道理,但概属“站着说话不腰疼”之论。假如——真的假如——你就是那个大学生村官,限你两天之内搞定一个“钉子户”,你该怎么办?

从“对不对”到“怎么办”,是我对自己从“校园人”向“地方官”角色转变的感悟和体会,今年端午节假期赴川大与大骨班同学们分享自己的挂职经历的时候,便以它作为演讲的题目。很凑巧,今年中宣部理论局编写的“理论热点面对面”系列读物的书名叫“从怎么看到怎么办”,比我总结的精妙高明,我便与时俱进、直接“拿来”了。

“看”和“办”,一字之差,却标示了两种立场、两种态度。孤立来看,“看”的结果不过是作出事实判断或价值评价——是不是、对不对、好不好,而“办”的结果却是要解决问题、给出答案,不管客观上有多少困难。对于实务工作者而言,一个问题你“怎么看”都行,但关键是告诉我——“怎么办”才行。

另一方面,“看”和“办”也有着内在联系,前者是后者的前提。正所谓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”,“怎么看”决定了“怎么办”——看得准就大干快上,看不准就得过且过;看惯了就顺其自然,看不惯就改弦更张;看重了就举轻若重,看轻了就举重若轻。对于实务工作者而言,这个逻辑关系总是成立的,“怎么看”和“怎么办”无法脱节;而对于理论工作者而言,由于并不承担“办”的具体责任,所以关于“怎么办”的议论往往笼而统之、大而化之,听上去头头是道,做起来却无所适从。

这倒让我想起了“问题”与“主义”之争。当其时,“主义”关涉对“中国之命运”到底“怎么看”,不同的“主义”对“怎么办”的回答也就不同。改良派认为重要的是对“应该赶紧解决的问题”加以研究,而不是妄谈什么“根本解决”(胡适:多研究些问题,少谈些“主义”);革命派则认为“必须有一个根本解决,才有把一个一个的具体问题都解决了的希望”(李大钊:再论问题与主义)。历史已经证明,李大钊先生是正确的,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,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。这段历史公案也说明,道路的选择取决于理想的方向,“怎么看”是首要问题。

脱开当时的历史背景,胡适先生的有些话至今仍然深具启发意义。他说,“研究问题是极困难的事,高谈主义是极容易的事”,“高谈主义,不研究问题的人,只是畏难求易,只是懒”。又说,“学理是我们研究问题的一种工具”,“种种学说和主义,我们都应该研究”,但只该“摆在脑背后”“做参考资料”,而“不要挂在嘴上做招牌”或者“口头禅”。只有真正研究问题,才能实践和在实践中发展“主义”,才会有社会改进的希望。这个道理,在无“主义”之争,而只是讨论“问题”该“怎么看”和“怎么办”时,更加值得我们深思与反省。

何怀宏先生将社会精英分成两类:“观念的人”和“行动的人”。前者对观念和思想有着很强的感悟力、创造力,但也常常因思想复杂而缺乏果决;并且可能有道德的洁癖,为了捍卫理念而不肯妥协。后者往往基本见解一旦形成就坚定不移,敢于斗争又善于妥协。(何怀宏:《渐行渐远渐无书》)我相信,在这两类之外或者之间,还有一类“复合型”的精英,他们既有思想的创造力,也有行动的执行力;既能谈“主义”,也会解决“问题”。尽管这是个更可欲的人生目标,但绝大多数人穷其一生也只能在某一方面做出极其有限的贡献;因此,更加理性的选择或许是:做“观念的人”,但不要满足于纸上谈兵,而要对现实始终投注深切的关怀,“设身处地”地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;做“行动的人”,但不要失去沉重的历史感和清晰的方向感,以免流于庸俗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。

有谚云,“空谈误国,实干兴邦”。尽管“观念的人”、“行动的人”对于推动社会进步都是不可或缺的,但总体而言,后者还是要比前者多些,才能带来实实在在的变化和发展。“行动的人”就不仅仅要想明白“怎么看”,还要搞清楚“怎么办”——其结果于人于己是有着切身的利害关系的,这是我们走出书斋之后不得不面对的挑战。

回到征地的故事上来。以美国的经验,行使国家征用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:在法律上清楚划出公私界限,透明、正当的程序,有独立公正的仲裁机构。在此前提下,即便政府以协助商业开发的形式推动社区的公共利益,也不算是滥用公权力。(林达:《扫起落叶好过冬》)两相对照,很容易发现我国的征地体制与法律是何等的不完善;可是,摆在你面前的任务,不是修法,而是征地,就是在不完善的体制与法律之下征地,那么,拼命,你敢吗?敢,那拼了命之后呢?我怀着深深的敬意,期待着合川的那位大学生村官有朝一日能给我答案。

2011年8月21日

<从“怎么看”到 “怎么办”>评论分享

  与其争论问题是否有原罪,毋宁在恶之花下寻找相对纯净的果实这样来的实际,现实中更需要解决性意见而绝非建设性意见

  为什么有钉子户,其实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

  感悟

  其实我觉得里面的那个学生挺二但也挺惨的

  走一里路,抬一次头

  没有一件事情是能够办得完完美美,毫无缺点可指,必然会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,甚至错误的地方。这并不取决于我们怎么看,怎么看只是一个出发点和视角的问题,或者说诉求的问题,而终究的结果是已然做了,这就已经成了一半了,是必然值得肯定的。前怕狼,后怕虎,中间还要考虑会不会踩死蚂蚁,那还干什么事情?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经历阵痛,怕痛而不去做,甚至怕脏了衣服而不下河,那就真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了。

  行使国家征用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:在法律上清楚划出公私界限,透明、正当的程序,有独立公正的仲裁机构。在此前提下,即便政府以协助商业开发的形式推动社区的公共利益,也不算是滥用公权力。

  但是在研究“怎么办”之前不是要解决“办不办”的问题么?

  设身处地地想,在他的位置上,没有决策权,只有执行。不管白猫黑猫,解决问题是第一位的。

  话说对钉子户,我向来持审慎同情的态度。

  恩,记得50年代日本有一个“砂川事件”,和现在中国的拆迁很像。又牵扯了占领军、学潮和国际共运,感觉挺有代表性的,主席有兴趣可以去看看:) 

  很担心出现这种情况:采用某种方式,从短期、局部来看,一个问题是解决了,而且解决得很好;可从长期、全局来看,却造成了很坏的影响,产生了很多衍生问题。 

  这种伎俩说破天还是强拆,完善的法律下,这样被威胁情况下签的征地协议都应该算无效的。

  摆在面前的任务如若是这般征地,辞职而不为也。拼命有时候也并不是做不出来,不过得看清为谁拼命,为何事拼命。

  想起马克斯·韦伯的“学术与政治”演讲,从信仰伦理到责任伦理,实干家无暇顾及理论的自洽,只需实现既定的目标。

  为什么要呢?基于什么呢?道听途说还是切实经历?还是工作一线感受?

  哎呦喂,我在王府井书店看见这本书了,也不是中央什么机构的理论局发表的,里面的名词深度解释其实就是百度上复制的,垃圾。

  看完第三段就没往下看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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